叮当小说

趁冰冷霸总醉酒,我偷偷找他生了个小崽子

  趁冰冷霸总醉酒,我偷偷找他生了个小崽子

沈岁雪是个不婚主义者,但又想拥有自己的宝宝,便偷偷和总裁生了孩子。

她以为这个秘密密不透风,直到某人一次次来堵她,她才开始慌不择路了......

1

踏进包厢的一瞬间,沈岁雪整个大脑都被“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占据了。

窗户边,身形修长的男人握着手机,轻倚在窗台上,一脸严肃地说着什么事。半晌,终于说完,将手机揣回兜里,一回头,视线恰好与门口的沈岁雪撞上。

那双眼狭长冰冷,眼神清冽,像夏天的山泉。遇上沈岁雪的下一秒,忽然幻化成炙热滚烫的岩浆,大有毁天灭地之势。

沈岁雪内心一阵哀嚎,面上却不动声色,朝他浅浅一笑:“没想到程总居然大驾光临,我们钟爱公司真是受宠若惊。”

程陆予将这话在嘴里嚼了嚼,轻笑着反问:“是么?”

沈岁雪毫不犹豫:“当然是。”

事实上她连合作方衡兴公司被程陆予收购了都是刚刚进入酒店的前一秒才知道的。但凡她再早一点知道,有一点调查的空间,知道他今晚还会屈尊降贵亲自来参加这场饭局,她都不会出现在这里。

想到这儿,沈岁雪又开始懊恼,果然人就不能对任何事情抱有侥幸心理,要是她知道收购的消息就走,现在也不必陷入这种境地。

说起来,其实她也没犯多大的罪,不过就是暗中策划了一场一夜情。成年人之间么,酒精上头,欲望压下理智,你情我愿,一夜情也无可厚非。

但关键就是……一夜情是假,偷精生子是真,沈岁雪心里虚,脑子里不断闪现出儿子沈年年那张与程陆予有七八分相似的脸,暗叹,果然报应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有目的地睡了鼎鼎有名的程氏集团的总裁,还偷偷生了娃,她觉得现在已经不是两家公司能不能继续愉快地合作的问题了,她能不能活着离开饭局都是未知数。

现在当下唯一的办法就是先拍马屁,看看能不能死刑改减缓。

沈岁雪亲自斟了两杯酒,屁颠颠给程陆予送去:“不知程总光临,准备多有欠妥,我敬您一杯,您海涵多包容。”

程陆予目光下移,盯着她的酒数秒,始终没有要接的意思。半晌,挽了挽西装的袖口,浅笑道:“今晚谈事就不喝酒了吧,沈总也知道,我酒量不好,喝多了误事。”

他虽然是笑着的,但周遭气温如同冰窖。今晚来的人都是人精,自然一眼就看出他心情不好,但又不知道哪里得罪了他,只能尽量顺着他往下走,闻言立马叫人来撤了酒。

在场唯一的知情人士沈岁雪此刻很慌,脑海里随着他半藏半露的一句话,一闪而过两人那激情似火的一晚。

2

沈岁雪是个不婚主义者,但对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孩却十分热衷。

所以,在最佳生育年龄即将到来之际,她最大的烦恼就是如何跨过结婚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宝宝。

可她把脑细胞都杀死了几亿个,也没能找到一个完美的法子。于是最终不得不稍微抹黑一下自己灵魂和危害社会精英,用“一夜情骗精”这种令人不齿的方法来获取。

程陆予就是这个倒霉的精英,身高一米八四,体重七十公斤,五官端正,智商极高,私生活也是一众富家子弟中最干净清白的一个。可以说,除了性格有一点冷淡,浑身上下再没有一个缺点,无疑是最完美的人选。

但沈岁雪不过是一家小公司的副总,要接近程陆予还是不太容易,于是只能先在程氏集团外面蹲点,观察程陆予的行程动态,之后又化身各种外卖快递人员溜进集团晃悠。

如此整整三个月后,终于让她逮到了机会——程氏集团有个大项目,需要程陆予亲自去应酬。

据沈岁雪这么多天的观察,这种级别的应酬,一般订在A市最大的九洲酒店,而且通常还会叫上几个美女陪酒。

程陆予虽然不近女色,但这种场合,也不会自恃清高,驳了合作方的面子。

所以这是沈岁雪唯一能接近程陆予的机会。

应酬当天,沈岁雪化身清纯陪酒女,穿着一身露而不妖的白色连衣裙混迹在露骨妖艳的陪酒女中。

程陆予大抵是喝了点酒犯了糊涂,一时间忘了既然能出现在陪酒队伍中,那么就算穿得再单纯,也不是啥干净姑娘这个事实。一抬眼,看见沈岁雪这朵清纯小白花,就大手一扬,把这个准备偷自己后代的社会毒瘤揽到了身边。

被点到的一瞬间,沈岁雪垂下眼,掩藏着胜利在望的笑容,迈着优雅的小碎步走到他身边坐下。

之后的应酬里,她就安安静静地待着,该倒酒倒酒,该喂水果喂水果。虽然即将给人下药拖去滚床单,但这会儿依然保持着做人的基本操守,倒酒喂水果的动作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缠绵暧昧,实际上却完美地保持了距离,两人皮肤完全没接触到。

程陆予对她的懂事十分欣赏,估摸是想下次来还点她,临了问她叫什么名字。

沈岁雪又斟了一杯酒,眼睛盯着他,手上却暗自往杯里洒了些粉末。做完这些,轻微摇晃了一下酒杯,将它端到程陆予面前:“程总叫我小沈就好了,最后这杯酒我敬您。”

程陆予接过酒,忽然伸手按住了她给自己倒酒的动作,把自己那杯递了过去:“我没有跟陪酒喝酒的习惯,你自己喝。”

沈岁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我真棒。

“怎么了?”许久不见她伸手来接,程陆予问道。

“没。”沈岁雪怕她不喝程陆予把酒店经理找来,这样她的身份就会暴露。挣扎了半天,她接过酒一饮而尽。

程陆予神色淡淡,见她喝了,转头跟对方客套了两句,逮着她当掩护,离开了包间。

众人一边感叹程陆予终于开窍了,一边各自抱着心仪的对象往酒店楼上提前开好的房间走。

沈岁雪怕程陆予自控力太强不好对付,买药的时候特意买了药效强的,这会儿两人刚出包厢没几步,她就浑身燥热难受,神智不清。

混沌中,她抓住身旁的人的胳膊,手像游蛇一般从衣服下摆钻了进去,贴着腹肌摸得起劲。

猛地侵入一只柔若无骨的手,在腹部杂乱无章地点火,程陆予猝不及防,一股热流从腹部蔓延至大脑,嘴唇一抿,从鼻腔里发出一声隐忍的闷哼,眼神一瞬间染上了一层水雾。

今晚的应酬是和苏氏集团,与程氏势均力敌,他被灌了许多酒,本就不太清醒,这会儿被这样一撩,差点没把持住,费了好大劲才理智回笼,将沈岁雪一把推开,咬着牙道:“你安分点。”

沈岁雪倒也并非完全丧失了理智,但这会儿身体真的挺难受,她生孩子的最优基因又正好在手边,看他刚才的反应,只要她强推猛攻,也不是没有推到的可能。

于是她借着药劲,又缠回去,全身纵火,又以言语相勾,最终将程陆予推到了提前开好的房间里。

她没开灯,昏暗的环境给了人极大的安全感,欲望也上升到最顶处,身体最原始的欲望吸引两人靠近。

在理智与欲望的厮磨下,已春风几度。

3

回忆完毕,沈岁雪内心愈发忐忑,甚至借上厕所溜走的计划都已经在脑海里成型。

但程陆予却没再作妖,叫人倒了茶,以茶代酒跟沈岁雪喝了一杯,然后便坐下,拿着合同翻看,说自己只旁听,主要洽谈还是他们自己来。

沈岁雪是公司商谈的第一把交椅,业务能力极强,只要她一出手,那公司利益绝对是最大化的。

但此次谈判比较特殊,沈岁雪对程陆予也心有愧疚,于是便交手让自己的徒弟来,一方面给她练手,另一方面也算是给程陆予的赔偿。

谁料小徒弟虽然跟了她快半年了,一点精髓也没学到,犹犹豫豫报了个价格根本没离底价高多少,也不知道利用女性的优势撒撒娇推磨别人的杀价,几个回合下来,他们的利润就被杀了个两成,看趋势,还要被杀下去一成。

事已至此,沈岁雪再也坐不住,接过几人的话茬周旋:“周总,咱们合作了这么久,其中利润您也知道,小欣报的这个价格,我们根本没赚你的,也就指望你们公司发扬光大了,给我们介绍点其他合作,这个价格您就别再抹了,再抹回去我得被老大扫地出门了。”

“您说,我这么如花似玉的一朵小花,要是被扫地出门,多凄惨啊。”沈岁雪长得漂亮,也很会利用自身优势来谈判,她说完,顿了一会儿,半是恼怒半是娇嗔道,“还是周总看我看腻了,就想着我们老大换个美女来呢。”

这个价格对于衡兴来说,已经是难得的低价了。周总见识过沈岁雪的谈判功底和专业水平,见她出面,也不敢再往下压,省得一会儿再被她查缺补漏,加些附加条件去中和刚才压下去的利润。

不过两秒,周总打定主意,眉眼弯弯,举起酒杯,隔空一碰:“哪里,沈总人美声甜,我可舍不得换别人来谈。那就这么敲定了,祝我们合作长存。”

沈岁雪也举杯,浅浅一笑:“合作长存。”

眼看着合作就要落下帷幕,一直没吭声的程陆予忽然开腔:“等等。”

沈岁雪茶水刚入喉,看到他一脸挑事的表情,有点想杀人。

程陆予合上合同,慢悠悠道:“钟爱的产品,设计无话可说,非常独特又极具美感,业内少见,但质量却是不敢恭维,零件更是不用说,给我们之后还需要费很大功夫再加工。”

话一出口,沈岁雪就知道这最后一成利润是要被杀定了。他们公司成立八年,无论是知名度还是机械质量和工人都远远达不到名表的配置。所以这些年来,他们主打合作,在最大限度保留利润的基础上,争取合作方的冠名权,再配合合作方的精加工,以此打好名声。

如今衡兴被程氏集团收购,于他们而言,无疑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好事。程氏集团主营高奢首饰,在珠宝界的地位无需言说。这场合作,相当于程氏集团免费给他们“钟爱”打广告。

坦白讲,就是零利润,甚至是倒贴,这个合作他们都得争取下来。

“程总真是慧眼如炬。”沈岁雪内心泪流成河,面上还得赔着笑,试图挣扎一下,“但是您也知道,随着时代变迁,现在钟表于人的作用早就不只是计时的功效,更多的是一种饰品,和身份的象征,所以钟表设计才是整个钟表的核心。我们钟爱是小公司,基础设施实在是没办法完善,所以零件粗糙无可避免,但这对于程氏集团,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事,程总就别用这种小事来压我们的利润了,再压我们该吃不起饭了。”

“嗯,沈总说得很有道理。”程陆予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慢悠悠地晃了晃茶水,“不过我没想压你们的利润。”

不压利润你跟我费半天话干什么?

沈岁雪微笑:“那程总是想……”

“听说公司许多表都是沈总亲自设计的。”程陆予说,“我很欣赏。”

他故意卖关子,说完停顿了好一会儿,等沈岁雪再次出声询问,才又慢悠悠道:“我想让沈总给我设计款表,自己略微有点想法,找了好几个设计师设计出来的作品都不太满意,所以想请沈总试试。”

前有钟表质量做铺垫,程陆予这个请求便由不得她拒绝,如果她敢婉拒,这场合作估计怎么都得崩成渣。

沈岁雪只得点头哈腰:“当然没问题,能为程总设计手表,小沈倍感荣幸。”

程陆予趁热打铁:“手表我着急要,但这两天我得去趟法国出差,为期半年,不知道沈总方不方便跟我去?”

沈岁雪刚想说不太方便,您有什么想法我们电话沟通就行。

程陆予又道:“顺便沈总也跟我了解一下法国那边的项目,如果可以,程氏想跟钟爱有更进一步的合作。”

沈岁雪:“好的程总,我非常方便。”

4

未来半年的行程被预定,沈岁雪回去把事情跟自家大哥,也就是钟爱的老板说了一声,把沈年年交给父母带,然后便准备回老宅收拾一下东西。

沈岁雪常住在城郊的长明巷,那里并非富人别墅成群的城郊,而是年代最久远,经济并不发达的城郊。

沈家世代住在那条冗长而吵闹的巷子里,巷子口堆了一排买小零食的商贩,悠扬的吆喝声是这条巷子的特色。后来沈大哥创业,起早贪黑,来往城郊太过麻烦,沈爸沈妈为了方便,便拿出给沈大哥存的结婚生子的钱,在城中买了套房,一家人齐齐搬了过去。

沈岁雪重情又念旧,等大哥的公司运营稳定之后,便搬了回来。这里的一花一草,一砖一瓦,每一个东西都被记忆赋予了特别的光芒。她喜欢那种怀旧和熟悉,不想离开。

后来沈年年出生了,她要工作,两头跑顾不及,便又回了城里,只每逢周末节假日会回长明巷住两天。

沈岁雪开车开得慢,出发的时候还没有八点,等到家已经快十点。长明巷早就陷入了黑暗,在快到家的那条小巷里,长长的巷子里仅有两盏灯,所以中间那段路昏暗无光,像怪兽张开的巨口。

小时候沈岁雪晚上经过这条巷子,走到中间那截时,总觉得黑暗中有无数只恶鬼要抓她索命,回回都要蓄力快速往前一冲,直到重回光明地带才放慢脚步,然后发出一声长长地劫后余生一般的叹息。

后来……那片黑暗里,有个像神明一样的男孩出现过。

他站在那里,身上缠着十米的星星灯,轻轻呼唤着她的乳名:“岁岁,别怕,黑暗的出现是为了让我们更清楚地见到生命中的光亮。”

他顿了一会儿,笑容和煦地补充道:“比如我。”

那是她上高中后认识的男孩,不学无术,总是逃课打架,惹是生非,却点亮了她循规蹈矩、枯燥乏味的高中生活。

起先她并不喜欢他,那样一个坏坏的男孩,太让人讨厌了。可他总在她身边出现,带她参加学校晚会,带她去看喜欢的歌手演唱会,带她打台球,给她带早餐,记得她每一次经期,给她准备红糖水,给了她许许多多新奇而温暖的体验。

少女的心,便在这其中被牢牢地牵制住了。

“沈岁雪。”

沈岁雪正倚在路灯下发呆,忽然听见有人在叫自己,回过神来,便见黑暗处,有个高大挺拔的身影。

对方在暗处,她看不清脸,只隐约瞧见对方很高,身材不瘦,有点强健。她刚在走神,声音也没听真切,只记得低低的,有些耳熟。

沈岁雪疑惑地问:“谁啊?”

话音刚落,男人打开手机手电筒,黑暗猛地升起一团光亮。

突如其来地光芒让沈岁雪闭上了眼睛,回忆与现实轻微重叠,她心里产生出一种微妙的情绪。

等她适应了光亮,那人已走到面前。独特的气味钻进鼻间,无需抬眼,她便已知道到来人是谁。

曾经沈岁雪以为,男女结合如果只是为创造新生命而进行的运动,那么应该和吃饭没什么两样,毕竟追根溯源都是为了生命。但那晚之后,她算是彻底明白了,有的人是不能随便运动的,他的一举一动,每一处热吻,身上独特的香气,都是带有攻击性的,即便只是一晚的缠绵,也足够叫你记住他身上的每一个特征,每一声喘息,每一份气味。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这么晚程陆予会出现在长明巷,但沈岁雪十分肯定,刚刚叫她的人就是他。

钻进鼻子里的那种香味太熟悉了,像是自制的香水,又像是洗衣服残留的香气,混合着男性独特的体味,迷人又特殊。

5

等适应了黑暗中的强光,沈岁雪睁开眼,果然是程陆予。

小城入了秋,今年出奇的冷,这会儿温度就已直逼零度,他穿了件长长的大衣,里面搭了件深灰色的高领毛衣,头发柔软蓬松,路灯暖黄色的光洋洋洒洒落下来,撒在他肩上,像韩剧里的主角。

“你怎么在这里?”

乍一在酒店外相遇,周围没了那些富态满满的生意人衬托,沈岁雪一时忘了装傻叫他一声程总,问候的语态自然而熟悉,像久未谋面的老友。

程陆予因为她这种语气,看她眼神变得很轻,不再像刚重逢时那样浓烈,像要把她吃了一样。

他关上手机手电筒,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张机票:“后天出发去法国,本来去公司给你的,但沈总说你回这里了,我正好顺路经过这里,就给你带来了。”

长明巷在整个A市最边际的地带,沈岁雪不知道他这是顺的哪门子的路。

但气氛温和,她不想打破这份宁静,不然惹怒了眼前这位,他翻起旧账,倒霉的还是她。

沈岁雪接过机票放到包包里,轻轻说了声:“谢谢。”

半晌,又客气道:“一起吃个宵夜吗?”

程陆予十分不客气:“好。”

沈岁雪:“……”草率了。

老旧的小巷,斑驳的街道,不知道从哪里飘来的烤肉香气,缭绕的烟雾,三三两两扎堆的人群,烟火气叫长明巷演绎了个十足十。

烟火气是喧嚣而治愈的,所有的箭弩拔张在这里都像打在棉花上的矛,被软化得没有一丝力道。沈岁雪跟程陆予沿着街道慢悠悠走着,气氛异常和谐,像一对好脾气的情侣。

街道中段那里的陈记烧烤店味道不错,从她小学起便开在那里,后来他们搬去市里后,她每次回来也都会去吃一次。

明天她就要跟程陆予去法国,不知道多久才能回来。想了想,她带他去了陈记烧烤。

烧烤摊环境简陋,几张桌子摆在街道旁,一个大伞棚,一条长长的烧烤炉,便是全部的设备了。

刚十点过,人还不算多,沈岁雪指了个空位,叫程陆予坐下。

等她挑好烤串一回头,发现后者正站在桌子旁边,看着泛油光的桌子板凳,眉间全是纠结之色。

沈岁雪这才想起,程陆予跟她不一样,他家世代富裕,从小衣食起居都是高质量的,大抵是没见过这种泛着油光的桌子。

她看着他有些局促的样子,忽然莫名其妙地笑了出来。

程陆予听闻动静,朝她看过来,眼神带了点无辜和希望她能继续保持拍马屁的精神,给他擦擦凳子的希冀。

沈岁雪跟他对视两秒,眼里笑意愈发浓厚,然后噙着笑向他靠近。

程陆予眼神略微发亮,以为她是来给自己擦凳子的。

然后下一秒,他感觉肩上落下来两只手,摁着他的肩膀往下一压。

程陆予脑子里闪过一片空白。

完了。

他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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