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当小说

作为白月光的替身,最高成就是金主爱上我时,我不要他了


作为白月光的替身,最高成就是金主爱上我时,我不要他了

*最强人间清醒大女主X分手七年后爱上她的迟钝男主

*be预警,男主追妻火葬场骨灰扬

我是宋锦城身边待的最久的一个女人,他是我的金主,我是他的金丝雀,是他真爱的替身。

《金丝雀的女二剧本》

1

我在宋锦城眼里,大概就是毛遂自荐的情人。

那时我已经拍过几部小火的剧,在里面饰演或恶毒、或刁蛮任性的女二、女三、女四,年底公司的对赌协议没过,被他以低价收购,

年末的尾牙上,他大发慈悲地过来露了露脸,那是我的机会。

我的经纪人一定想不到我这样大的胆子,其实她给我物色了其他的金主。没有人敢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他权势极盛,传闻中不好招惹,并不是个仁慈且脾气好的人。

可我实在不想余生辗转在一个又一个肥头大耳的金主间糟蹋自己,那是我第一次鼓足勇气为自己谋划。

在他一个人去花园露台醒神的时候,我跟了过去,当我鼓足勇气红着脸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目光沉沉地一言不发望着我,我在这目光下浑身发抖,可我还是强忍着羞耻介绍自己,我说:「宋先生您好,我叫秦时。」

他很高,眼神睥睨下来,不动声色地将我从头扫视到脚,最后捏着我的下颚将我脸抬起来,我颤抖着眼睫回视他,我知道自己很美,眼波流转楚楚动人时最美,果然他眯了眯眼,然后朝围拢过来的保镖挥了挥手。

后来在他身边久了,才发现他并不是个会沉溺女色的人,自荐的人那样多,这些年下来,也只我一个以这种方式来到他身边,我在他身边第三年的时候,他身边口风一向很紧的助理感慨地说了一句:「秦小姐,您很幸运。」

按照偶像剧剧情发展,我应当就是他的天命之选,即使不是女主,应该也是和女主有几分相似到让他愿意心软的戏份重的女配。

可我真的只是个炮灰。

后来很久很久之后,我大着胆子问他:「为什么,为什么是我?」

他当时心情不错,所以眯着眼睛望着我,最后回:「你该庆幸自己运气好。」

我的运气是挺好的,那时候年轻,所以无知者无畏,如果再来一次的话,在现在这个年龄问我还敢不敢这样搭讪宋锦城,那我的回答应该是不敢。

我和宋锦城第一次「约会」,他带我去了斗兽场。

除了电视上,那是我第一次涉足那样的地方,宋锦城带我站在最高层的包房,向下俯瞰过去,下面黑压压的人群在激烈地喧嚣张扬吼叫,角斗场中央是一个人和一头老虎,几乎是单方面的虐杀,我忍不住几欲作呕,可是我不敢。

我偏头去看宋锦城的表情,他凝目注视着斗兽场,表情几乎没有发生任何的变化,但眉心微跳,后来当我对他的每一个微表情熟稔之后我才知道,这代表他在兴奋。

杀戮总是能让人兴奋起来,那天很不凑巧,当然也并不知道这是不是角斗场故意的,兽场中的那只老虎跳出来扑向前一秒还在旁边嘶吼兴奋的人群,所有人惊慌失措地四下逃窜,最后那只老虎是在我们两米前的位置被击晕的。

温热的血溅在宋锦城的手背上,他微微眯了眯眼。

角斗场的老板亲自过来赔罪的时候他正蹙眉望着手上的那滴血,我想我一生的智慧都体现在那一刻了,我乖巧地俯身过去,温顺地替他舔净了手上的血。

他抬手顺着我的头发摸到后颈,摸着那块软肉捏了捏,像是在撸一只猫。

所以后来宋锦城说我运气好,我不由暗暗揣测当时如果没有这一遭的话,我大概会被他丢到斗兽场中央去和老虎狮子搏斗也不一定。

他是个有点琢磨不透的人。

有时候他歇在我这里,早上迷糊中醒过来时,经常能看见他在露台上抽烟。

天色将明,浓墨幽蓝的天空在亮与暗的界限混沌,他穿着丝质的银灰睡衣,侧身坐在阳台上抽烟,指尖一抹淡红闪烁,明明灭灭。

他抽的不多,更多的时候是放在指尖垂眼看着,漆黑的头发凌乱地搭在额角,俊挺的侧脸英俊无比,眼睫低垂,仿佛是忧伤。

他是天之骄子,商业帝国大得不可想象,有钱有权,万物只要他想就唾手可得。

我不知道是谁能让他露出这副表情,也不知道是什么事能让他烦心忧伤。

他一直是个自制力很高的人,有段时间他抽烟抽得很凶,又酗酒,终于把自己折腾到医院里去了。

当时他的家人在医院看护,我装作路人路过一次他的病房,他躺在病床上,床边围着一对年轻的男女,正拿着手机给他看什么东西,他手里拿着一个削好的苹果,目光温和,一边侧身看着手机,脸上突然就绽放出一抹开心的笑容。

他平时很少笑,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见到过的笑容寥寥无几。

事实上他就是很严肃,他的目光沉沉地望过来的时候,你就是会心惊胆战,不敢与之对视。

所以那一刻,我真的特别特别好奇,他看到的是什么?可以让他笑起来。

2

我是在宋锦城身边待的最久的一个女人,我想这应当源于两点。

第一点是我确实很漂亮,在美人横出的娱乐圈,我也在“娱乐圈的颜值天花板”提名中长期占得一位。

第二点是我确实很听话乖巧,要知道,但凡女人,尤其是宋锦城身边的女人,因为受到的巴结太多,所以总是会忍不住恃宠而骄,宋锦城宠你时愿意敷衍两分,不耐烦了那你这辈子应当都不会再见到他一面了。

我从来不跟他的下属有过多的接触,偶尔有人想拜托他什么事求到我这里,我亦是微笑颔首不语拒绝。

最夸张的一次,是有人拿着半臂高的整块翡翠过来,通体通透,成色极好,往大厅的中央一放,几乎温润盈盈有光,为首的人笑得很客气,说:“秦小姐,不必麻烦你什么,只求你帮我和宋先生见上一面。”

说不心动是假的,内心仿佛天人交战,可我面上依旧笑得淡定,毕竟擅长演戏,我连余光都没往那尊翡翠上瞧,端的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

后来那人临走时还赞叹地夸了我两句,说:“不愧是宋先生身边的人,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我竟然拿这些小东西来求你办事,真是唐突了。”

苍天可见,若这块玉生而有灵,听见自己被称呼为“小东西”可能会呕血不止,其实他不知道我的心也在滴血。

后来这人找了其他途径见到了宋锦城,他知道了这件事,当天晚上那尊翡翠就被送到了他送我的沿江的那套高层公寓中,他笑着看我:“这样一块翡翠,真是难为你不心动。”说完就又是笑,“就这胆子也不知道当初是怎么敢到我面前毛遂自荐的。”

有时陪他出去应酬,他看着下面的人巴结我的样子,也会似笑非笑地调侃我:“你们可别吓着她,我的这个小女朋友胆子比老鼠还要小……”

哦,对,他称呼我为他的“小女朋友”,在他这些年的女伴中,我大概是唯一一个有此殊荣的人,我在他身边的第五年,据说地下赌场还专门立了个赌局,赌我会不会飞上枝头变凤凰,最后转正。

赌局的赔率高达1:350,这赌局一直持续了两年,在我在宋锦城身边第七年的时候,我去押了注——赌不会,想想分手后还能额外赚一笔零用钱我就很开心。

我想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我能留在宋锦城身边这么久的原因,是因为我不爱他。

当然,是他以为我不爱他。

不爱宋锦城比爱上他要难上千百倍,如果你是我,就知道以他的人格魅力,很难有人会对他不动心。

在宋锦城身边久了,我当然也曾异想天开幻想过,我跟在他身边的第二年,那年我有个真人冒险综艺,有一期是沙漠探险,傻逼剧组将四个人放在茫茫戈壁中,给了一点生存物资,然后让我们生存两天一夜。

可是剧组防护措施没做好,夜里一场沙尘暴席卷而来,我们和剧组失联了,我硬生生地熬了一天一夜,当我以为我要死在荒无人烟的沙漠的时候,宋锦城遣人开着直升机在荒漠中找到了我。

当然他本人没有来,但那并不耽误他在我眼中的形象变成天神下凡,你看动心多简单,只要一个点,在一瞬间,就能将你日日夜夜建立的心理防线击溃。

当人人都在说“宋先生对你好像是认真的”“宋先生从来没有对其他人像你这样”“宋先生大概是迷上你了,不过也难怪,你长得这样美,我要是男人,也会忍不住动心的”等等诸如此类的话时,你也会在心底产生奢望:他对我,到底是不是有几分真心?

还好在我心思起伏爱意汹涌磅礴的那段时间,他身边有其他的人。

可能是宋锦城实在是拥有花心的资本,导致大家可能以为他身边有很多女人,但其实他在女色上并不怎么热衷,大概是嫌麻烦,同时固定的女伴不会超过两个,而且能入他眼的又乖巧摸透他心思的又不恃宠而骄的又不对他起歪心思设计他的,这些年下来也只有我一个。

那个女人是和我同期的一个小花,出道即巅峰,拍了一部校园剧,清纯单纯的形象深入人心,火遍全国,当然她也是真的很单纯。

宋锦城对身边的人一向大方,大方到或许是让这位小花产生了某种错觉,所以和宋锦城在一起的头一个月她就来找我,以正房女朋友的姿态警告我:“我告诉你,锦城现在和我在一起,你最好识相点。”

我当时真的懵了,以为宋锦城也被这位清纯小花征服收心了,当时刚萌芽的一点心动瞬间枯萎。

直到三天后,宋锦城召唤我陪他去某个宴会,出门的时候站在我面前盛气凌人的小花被保镖拦在外面,一点形象皆无的歇斯底里地问:“为什么,宋锦城,你怎么突然说不要就不要我了,是我哪里做错了吗?”

宋锦城蹙了蹙眉,后来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小花,她甚至没有再拍过片子,就这样沉寂下去,那段时间我天天做梦,梦见这位小花泪流满面拦着宋锦城的样子,那样不体面毫无尊严,可是梦着梦着,她那张哭得声嘶力竭的脸就变成了我自己。

而宋锦城垂眸望过来的眼神冷淡漠然,说:“拉下去。”

我每次都在这种眼神中被惊醒,然后在内心反复告诫我自己,千万不能成为第二个小花,因为哭得实在是太丑了,有损形象。

再渐渐地,固定陪在他身边的女人也就只有我一个人了,人人都说秦时真是好手段,宋锦城也被我收了心,只有我听了一笑置之,那是因为他身边的女人总是太不安分,他嫌麻烦。

如果我真的当真了跑去和他说:“宋先生,我喜欢你。”我相信这将是我和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我之所以能在他的身边待的这样久,只是因为我本分。

从22岁到29岁,一个女人最美的一段年华,也就在这里了。

3

在董芸出现之前,人人都以为我拿的是女主剧本,等她出现后,他们才恍然大悟,因为每一个炮灰,在女主出现的那一刻,都是要回归原位的,就像十二点之后灰姑娘的水晶鞋,无所遁形。

起初的端倪是在商业财经报纸的头条,封面是他和一个女人并肩撑着伞,下面详细地扒出了这个女人的背景身家,认为宋锦城这是要商业联姻了。这不是他第一次被传要商业联姻,但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我不止一次地幻想过他未来的正房太太趾高气扬地站在我面前,甩给我一张无限额的银行卡打发我的样子,只不过没有一次实现,我也就没当一回事了。

他们第二次上的是娱乐新闻,他牵着她的手,偏头专注地望着她,因为是偷拍,所以离得很远,画质很糊,看不清表情,但我心中一凉,放下报纸的那一刻只觉得脑子空白,身体可能还在微微发着颤,这次不一样了,我听见脑海中的另外一个声音和我说。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一件不相干的事,那时我在娱乐圈刚冒尖,圈内都对我背后的金主感到好奇,狗仔成天成宿地蹲我,不过我也不怕,没有人敢爆宋锦城的料,但也有例外,有个狗仔拍到一张照片,照片中宋锦城并没有露脸,只是从车中伸出一只手,我将手搭在上面,另一只手拎着裙摆正欲弯腰进车。

这张照片上了热搜,他们从宋锦城漏出半只手腕的西装样式猜测到他手腕上千万的表到注意他骨节分明纤长的手,无数我认识不认识的人在评论中被提名。

而这件事上热搜后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见宋锦城,站在他门外的时候我想我一定非常仓皇,脸色苍白,我说:“不是我。”曾经有明星买通狗仔故意拍宋锦城的照片要挟,只是后来下场都不太好,所以我努力地解释,“不是我。”

他看着我,漫不经心地唔了声,然后说:“我知道。”

我一颗心才慢慢放下来。

娱乐圈不缺新闻,这件事慢慢也就无人问津,后面我火了之后,有人去挖这件事,也迅速被我粉丝反黑盖了过去。

如今宋锦城和一个女人的照片这样明目张胆的被放在娱乐新闻的正中央,我只能想到一个可能性,就是这是经过他允许的。

他允许这个女人被明目张胆的放在他身边。

我上网去搜董芸的百度百科,她是A市大企的独生女,从小就很优秀,会六国语言,毕业美国某佛金融专业,喜欢极限运动。

顺藤摸瓜地,我找到了她的个人账号,上面她分享了很多照片,有和友人聚会的,有开会的,有极限攀岩运动的。

其实她长得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美人,但热烈自信,挂在岩石上回头的粉黛未施的一张脸上笑容灿烂,让人莫名想到夏日阳光下开得正盛的向日葵,同样的灿烂富有生命力。

我从来没有在宋锦城面前素过颜,这大概是一位被包养的情妇的自我修养,可我真的很羡慕董芸的这种坦然,当然她有在宋锦城面前坦然的资本。

见到董芸,完全是在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那是在一个圈内的聚会上,我是宋锦城的女伴,盛装全妆,夸张地说几乎每一根头发丝都打理得在它该在的位置上,我站在宋锦城的身边,不需要说话,只要微笑就好。

董芸就是这个时候来的,她穿得简单但落落大方,路过我们身边的时候接过一边的服务生递过来的酒杯,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然后俏皮地和宋锦城眨了眨眼,嘴角带着他们那个阶级心照不宣的笑容,她说:“这个还不错,有眼光。”

我极力控制自己在那一刻想要蹙起的眉心,忍了又忍,我下意识地抬头去看宋锦城的脸,他的目光沉沉地落在董芸的脸上,带着深不可测的探究。

探究什么?

我问你,偶像片看过吗?偶像片中一般总裁带着女配参加宴会被女主撞见,当女主强颜欢笑说你们看起来很般配,总裁一脸阴沉地望着女主的脸时他在探究什么?当然是探究女主有没有吃醋啊!

可惜董芸是真的洒脱,而宋锦城?他是真的在探究董芸看见他和别的女人一起出现时的反应。

不久后偶尔忍不住旁敲侧击他和董芸的关系,开玩笑似真似假地问我是不是该功成身退了,宋锦城也只是漫不经心地弹弹手中的烟灰,和我不咸不淡地说:“我们只是朋友。”

朋友,这真是一个暧昧又正经的词,它可以笼统地概括你目前无法定义的一切关系,我当时轻轻哦了一声,然后低下头专心致志地剥手中的柳橙。

宋锦城喜欢吃柳橙,但他有个毛病,就是不吃刀切的柳橙,一定要人用手剥,一开始的时候我还很惆怅,因为女孩子嘛,喜欢做美美的指甲,剥橙子就不能留太长的指甲了,因为一用力指甲会崩掉,还会染得黄黄的。

和宋锦城在一起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留过长指甲了,当初年轻气盛时还为自己的指甲哀悼过。只是现在有时候会模模糊糊地想,以后他若是和董芸在一起了,大概是永远都不需要我再剥柳橙了。

这样想想,竟然有点小惆怅,所以我又多给他剥了一个。

和我的好朋友墨北说起这件事,她一直嗤之以鼻,认为我是想多了,杞人忧天,她有句经典名言,就是:“商业联姻能有真感情吗?那只是万恶的资本主义和另一个万恶的资本主义以婚姻为纽带的不可靠联结,比烧成灰烬的纸还薄弱,风一吹就没了。”

我当时笑笑没有说话,我一直相信女人的第六感,尤其是一个漂亮女人的第六感,往往比雷达还要准。

我如此笃定这件事,还是因为有一天暴雨夜。

那时候大概是凌晨两点多,我迷迷糊糊中被宋锦城的手机铃声惊醒,一开始神智并不是特别清醒,等我有意识睁开眼,宋锦城已经坐起来了,他一边接电话一边温声对那边说:“不要慌,慢慢说。”

“你现在在哪里?”

“没事,你现在能看见什么标志性的建筑?”

这个房子当时在装修的时候,宋锦城只提了一个意见,就是隐私保密性,所以这房子是极其非常的隔音的,可是现在,在这满室的寂静中,我听见电话那头传来的风雨呼啸声,夹杂着慌乱的女声,像一个重重的棒槌,狠狠地敲在我的脑壳上,嗡嗡作响。

最后我听见宋锦城很温柔的声音,他说:“芸芸,别怕,等我。”

然后旁边的床榻一轻,接着门锁嘎达一声,然后我就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这屋子保密效果真的太好了,卧室门一关,我连他的脚步声都听不见,但我闭上眼,能想象到,他顺着卧室走廊下楼,经过一楼的客厅,然后拿起车钥匙,在玄关处换鞋,然后走到地下车库。

我掀开被子走到窗户边拉开窗帘,暴雨无声地扑打在窗户上,一道雨线顺着光洁的窗户滑落,但是很快被另一道雨线冲刷,我轻轻数123睁开眼,一道车灯从地下车库开出来。

我抬手隔着窗户摸着那道车灯,眼睛一眨,一行泪就这样悄无声息地落下来。

后来宋锦城身边有个嘴碎的朋友有意无意地和我透露,那晚暴雨风大,董芸的车半路在广宗路抛锚了,广宗路有一个特点,就是路况复杂,小道极多,号称市中心的迷宫,董芸自己都不知道具体的位置,她慌里慌张地给宋锦城打电话,等了半个小时,宋锦城就神奇地出现在她的面前。

广宗路,我默默地念,从我们房子到广宗路平时至少是四十分钟的车程,在不知道董芸具体位置的情况下,他半小时找到她,我情不自禁地想,这真是一段该死的友谊啊。

他朋友展崎最后半倚在沙发上,眯着眼睛懒洋洋地提点我:“秦时,老实说,阿城身边的这些人中,你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董芸回来了,你早点给自己做点打算吧。”

“你是比不过董芸的,她什么都不用做,只是站在那里,你就已经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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